“目鑒”與“考訂”,原由故宮博物院研究員、當今古書畫鑒定巨擘徐邦達先生最先提出。徐先生認為:“鑒別古書畫主要在于對實物的‘目鑒’,即憑視覺觀察并識別某一類作品的藝術表現特征”。顯然,“目鑒”的內容主要是書畫作品的“藝術表現特征”,其著眼點是書畫作品本身。它包括作品的內容和形式、筆法和墨法、材質的品相和整體的藝術特征等四個方面。當然,“目鑒”的前提條件也有局限,即“一人或一時代的作品見得較多,有實物可比,才能達到目的,否則是無能為力的”。
所謂的“考訂”,“大半是要翻檢文獻”的,“考訂次于目鑒”,“目鑒與考訂是相輔相成的”。在實際操作中,這里的“文獻”括囊如下幾個方面:書畫作品的款識、印章(包括書畫家和收藏家的印章)、題跋(同時代的人以及后人的題跋)、裝潢形制、書畫著錄和流傳過程等六個方面。
20世紀40年代后,鑒于中國古代書畫作品就已經開始大量流散到歐美以及日本的客觀事實,美國借此機會大批吸納華裔美術史家赴美學習研究,同時讓他們長期執教于各所大學和藝術研究機構。
其代表人物當首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方聞先生,方聞先生的書畫研究深受西方實證主義的影響,頗為重視對書畫作品的實證和學理性研究,提出了“內在證據和外在證據”相互結合的書畫鑒定理論。
同時他提倡以考古出土的資料作為把握書畫時代風格的第一張“標簽”,然后再結合傳世較為可靠的其他作品建立起相對嚴密的基準書畫風格。這種一向被稱為“圖像風格分析”的書畫研究方法,依舊無法脫離“鑒考結合”的總體思致,一瞥方先生的代表作《心印》一書,即可發現這個特征。惟一不同之處在于他的“目鑒”對象卻是古畫作品中諸多形式相互組合所形成的結構特征。“考訂”的內容也較之傳統為廣,所涉文獻兼涉中西。
其實,“目鑒”與“考訂”這兩條思路,可追溯到明代。大鑒藏家張丑(1577年至1643年,字青甫,號米庵,江蘇昆山人,著名書畫鑒藏家)在其《清河書畫舫》曾這樣概括道:“鑒賞書畫要訣,古今不傳之秘,大都由四,特為拈出。書法以筋骨為神,不當但求形似;畫品以理趣為主,類可徒尚氣色?此其一。夷考宣和、紹興、明昌之睿賞,并及寶晉、鷗波、清閉之品題,舉一例百,在今猶昔,此其二。只有千年紙,曾無千歲絹。收藏家輕重攸分,易求古凈紙,難覓舊素絹,展玩時,真偽當辨,此其三。名流韻士,竟以仿效見奇,取圣通人,端在于此。俗子敝夫,專以臨摹藏拙,遺譏有識,豈不有茲?此其四。是故善鑒者,毋為重命所駭,毋為秘藏所惑,毋為古紙所欺,毋為拓本所誤,則于此道,稱庶幾矣”。張丑寥寥數語,即可括囊傳統書畫鑒定方法之大略,即使每位鑒家的具體處理技術各異,也依舊無法脫出“鑒考結合”的兩條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