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之所以被譽為“國酒”,是由其悠久的釀造歷史、獨特的釀造工藝、上乘的內在質量、深厚的釀造文化,以及歷史上在中國政治、外交、經濟生活中發揮的無可比擬的作用、在中國酒業中的傳統特殊地位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是三代偉人的厚愛和長期市場風雨考驗、培育的結果。亦得到人民群眾在實際的生活品味和體驗中的贊譽之聲,因而當之無愧。
史載:枸醬酒之始也。早在 2000 多年前,今茅臺鎮一帶盛產枸醬酒就受到了漢武帝“ 甘美之 ” 的贊譽,此后,一直作為朝廷貢品享盛名于世。茅臺酒歷史 :據史書記載,公元前135年,漢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唐蒙飲到南越國(今茅臺鎮所在的仁懷縣一帶)所產的構醬酒后,將此酒帶回長安,受到漢武帝的稱贊,并留了“唐蒙飲構醬而使夜郎”的傳說。據清代《舊遵義府志》所載,道光年間,“茅臺燒房不下二十家,所費山糧不下二萬石?!?843年,清代詩人鄭珍詠贊茅臺“酒冠黔人國”。
1949年前,茅臺酒生產凋敝,僅有三家酒坊,即:華姓出資開辦的“成義酒坊”、稱之“華茅”;王姓出資建立的“榮和酒房”,稱之“王茅”;賴姓出資辦的“恒興酒坊”,稱“賴茅”。一九五一年,政府通過贖買、沒收、接管的方式將成義(華茅)、榮和(王茅)、恒興(賴茅)三家私營釀酒作坊合并,實施三茅合一政策——國營茅臺酒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