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稅院記”,銅質。5.2×4.8。印厚1.1、印高3.3厘米。重238克。板狀紐,紐端亦鑿有“上”字。印之中第一字“商”下部結構中之“口”篆作“”形,可理解為“”形,是將中間之豎筆合并了。第二字為“稅”,較難辨識,主要是該字結構中右半部“兌”,篆法不規范,筆畫中缺少連接的豎筆,如勾畫連接后基本明了。在把握該字形以及結構的整體特征,我們將其認定為“稅”字。印文中后面兩字“院”、“記”容易讀出。“商稅”一辭,見《中國歷史大辭典》④:“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定商稅法,金銀百分取一,諸物百分取三。”又,《金·百官志》卷五十五,百官一至三中見有機密院、國史院、翰林學士院、蕃官院、宣徽院、御藥院、諫院、弘文院、登聞鼓院、登聞檢院、集賢院、益政院、詹事院。而未見有本之介紹的“商稅院”。
從以上兩印文體觀察,都是選用疊篆法。第一印“臬州刺史印”,五字作四字安排,第二印“商稅院記”,四字平均安排。從兩印之體篆法結構的設計中,我們發現有多處是利用結構上“重疊”手法,以彌補或填充篆法中筆畫的空缺處。如第一印文字中的“州”、“印”兩字;第二印文字中的“院”字左半部,“記”字右半部等處。此兩印之體以及篆法上的特點都是符合金代官印文體特征的?!隘B篆法”本身就是由隋唐以來,作為官印的入印文體,發展演變到宋元時期而行成的典型入印之體。
見《金代官印集》⑤,附錄:“有的官印紐下有二層臺,這類官印數量不多┅┅阜新縣出土的遼“啟圣軍節度史之印”,印背具有二層臺,說明紐下有二層臺的官印,在遼代即已出現。金代具有二層臺的官印,保留有遼代的遺風,應是金初的官印?!庇郑骸敖鸫儆〉募~式,與宋印相同,普通官印皆作長方形板狀紐┅┅在紐端多刻有“上”字,個別官印的“上”字不在紐端,而刻在印背的左上角或右上角。金代后期頒造的官印,多不刻“上”字,是識別金代官印早晚的重要標志之一?!?p>
從上所述,“臬州刺史印”、“商稅院記”兩印,應屬金代官印。從兩印形制上觀察,印紐均作板狀,紐端均鑿刻有“上”字(印紐下有二層臺),印文字口深峻,作平底,制造精良。印文同印體一次鑄出。通過對以上兩實物印的分析考證,“臬州刺史印”其年代應在金初,而“商稅院記”應與金商稅法的制定與頒布有關,它的鑄造與使用年代應在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以后,即金代中期?!督鹗贰ぐ俟僦尽酚嘘P官署機構的記述基簡,難知其詳?!吧潭愒骸辈灰娛份d。對“商稅院記”實物印的考證,有其特殊的意義,它可補《金史·百官志》之缺。
以上介紹的兩方金代官印系傳世品,無準確的出土地點,于考證帶來缺憾。之中不妥之處,請專家教正。
一九九九年秋
參考書目:
①遼寧教育出版社,雅軒主編,1990年12月,附錄第48頁。
②文物出版社,景愛主編,1991年8月,第104頁。
③《金史·卷五十七》,第136頁。
④上海辭*出版社,責編淡宗英,1986年10月,《宋夏金元分冊》第450頁。
⑤同②,金代官印綜述,乙紐式,第258、2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