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意見是,我國歷代把新疆和闐產的綠色軟玉質玉稱為翠玉,在清朝初中葉,緬甸玉石開始大量輸入中國時,為了與和闐翠玉區別,被稱為“非翠”,由于“非翠”的顏色比和闐翠玉更鮮艷,顏色又多樣,逐漸訛傳為“翡翠”。
與前一種意見相比較,后一種說法更偏重于強調緬甸的玉石與和闐玉的不同,盡管最后也因其顏色絢麗等原因訛傳為翡翠。
所以翡翠最早所指的是緬甸產的顏色鮮艷的玉石。在翡翠資源還相當豐富的情況下,沒有顏色的玉石被棄之不用,不當作翡翠。到了后來,尤其是到了20世紀70年代,原先棄之不用的莊頭料,即無色彩或色少還達不到翡翠級的大塊玉石,從1973年開始大量上市。據述,頭一年(1973年)還只要水頭較好的帶小點色的莊頭料,第二年求其次的也可以稱斤拍賣,到了第三年連地張,不好的,有癬有毛病的莊頭料也有人買了。這樣,翡翠一詞的內涵也有了變化,不僅僅指顏色鮮艷的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