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流派,主要適合于宋代以前書畫作品的鑒別。因為,其時的書畫,尤其是繪畫的創作,以“應物象形”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圖像的描繪能真實地再現客觀的物象;而從元代以后,“應物象形”為“不求形似”所取代,對客觀物象的描繪,只是一個約略的意思,而“骨法用筆”也就是筆墨風格的精妙生動則被看作是書畫創作的精義所在。因此,反映在嗣后的書畫鑒定方面,“目鑒(筆墨風格)為主,考訂(圖像、文獻)為輔”,成為眾所公認的鑒定原則。
考訂派在進行鑒別時所據以比較的“標準”,可以稱為“標準圖像”或“標準圖式”。某一時代的典章文物包括服飾、建筑是怎樣的形制?詩文、避諱是怎樣的情況?等等,它雖然不是一件或幾件具體的作品,而是綜合文物、文獻的資料而成,但卻是比之“標準作品”還要具體、具象的東西。例如,當所待鑒別的是一件唐代的作品,如果其中的所有圖像,均與唐代的“標準圖像”相符合,便是真;如果不相符合,即使個別地出現了宋代以后才有的形制,便是偽。又如一件唐人的書法,書寫的是一首宋人的詩,或一件元人的作品,出現了清康熙時的避諱,也都是偽作無疑。這一方法,一般只能斷前不能斷后,也就是說,當一件宋人的作品中,出現了唐代的典章文物制度,或書寫了唐人的詩文,而與宋代的“標準圖像”不相符合,我們就不能認為它是偽作。此外,對于元代以后大多數文人寫意畫,尤其是山水、花鳥畫,它基本上也是無能為力的。而這一點,也正是何以書畫鑒定要把筆墨風格而不是圖像考訂作為主要依據的原因;也是何以一些側重于“圖像學”的西方學者在中國畫的鑒別方面始終難以入門的原因。
如上所述實踐、經驗、考訂這三大鑒定流派,并不是截然分裂的,而是相互交融的,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而已。同時,這三大流派本身,并沒有高低優劣之分,就像藝術上的風格流派,也沒有高低優劣之分,根本是要看鑒定家在某一流派中所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