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統的鑒別方法
書畫作偽的繁興,反映著歷來從帝王以至有產階層的愛好書畫,收藏書畫之風的盛行。這些收藏者為了對書畫留下經過自己收藏的痕跡和欣賞者的寄情翰墨,往往在書畫上印上自己的印章或加上題跋,或者再將書畫的內容如尺寸、款識、印章、題跋等等詳盡地作了記錄,編成著錄。這些書畫從甲轉到乙,從前代轉到后代的遞相流傳,層出不窮地又在上面頻添了多少印章或題跋以及著錄書,使這些書畫經歷了多少年的滄桑,昭示了它的流傳有緒。
流傳有緒是書畫本身的光輝歷史,而在作偽的情況之下,對收藏者、鑒賞者說來,也是對真偽具有證明作用的無上條件。的確,已經很久遠了,在鑒別的范疇里,書畫的真偽,基本上取決于著錄、題跋、印章等等作為條件來保證書畫本身的真實可信。而在這些條件之中,又認為最主要的是印章,不論書畫的任何時代與形式,通過幾方印章就能證實他的真偽,這是一條鑒別的捷徑,它可以以簡御繁,以小制大。
印章有兩類,除了收藏印章之外,還有一種是書畫作者自己的印章。通過這多種印章來作決定。鑒別的主要依據是作家的印章,作家的印章真,說明了書畫的可靠性,它親切地在為自己的書畫服務。收藏印章真,通過了流傳的保證來證實書畫的可靠性,一重保證,兩重保證,書畫本身的真實性,就穩如泰山了。
鑒別印章的辦法是核對,怎樣來核對?先把已經被承認是真的印章作為范本,與即將受鑒別的印章,從它的尺寸、篆法、筆劃的曲折、肥瘦、白文或朱文來進行核對,要與范本的那方絲毫不爽這就是真的,如有出入,這就是偽。但是,這種核對所持的態度也有不同,因而原則也不同:一種是當被鑒別的印章在一方以上,其中只有一方與范本相符,那么,其他的幾方,雖然不符也被承認,理由是既然有一方相符了,其他幾方雖不相符,也不會出于偽造;另一種是恰恰相反,一方符合,其他不符合,則那相符的一方,也判定是偽,理由是,那一方符合的,只不過是足以亂真的偽造而已。一是以多數服從少數,一是以少數服從多數,多少年來這一力、法,信服了多少收藏家與鑒賞家。
題跋,雖然它也是依據之一,不過;凡是書畫上并不都有,它不能如印章一樣可以左右逢源地隨時運用。題跋本身是書,而取以作證的在于它的文字內容,這些文字的內容,或者以詩歌來詠嘆書畫,或者以散文來評論書畫,或者記述書畫作者,或者評論前人的題跋的當否并對書畫加以新的評價,它對鑒別也具有很大的說服力。
著錄對于鑒別,雖是間接而不是直接的,然而,仍然起信任作用,而且對加強書畫的地位,具有很大的威力,它足以引人入勝或者到迷信的地步。“某一件書畫見于這一著錄的”,是滿意地稱說不休的事。
還有一些證據也經常在鑒別時被運用的。如:
別字:歷來把寫別字的問題看得很嚴重,書畫作者等都不至于有此等錯誤,如書畫上或題跋上,尤其是書畫上的題款等等出現了這種情況,都被認為是作偽者所露出的馬腳。
年月:書畫上或題跋上所題的年月或與作者的年齡、生卒不符,或與事實有出入,也將被認為是作偽的佐證。
避諱:在封建帝王時代,臨文要避諱,就是當寫到與本朝皇帝的名字相同的字,都要少寫一筆,這就叫避諱,通稱為缺筆。在書畫上面,看到缺筆的字,是避的哪代皇帝的諱,就可斷定書畫的創作時期,不能早于避諱的那代皇帝的時期,否則就是作偽的漏洞。這一問題,一向作為無可置辨的鐵證。
題款:以書畫的題款作為鑒別的主要依據,只要認為題款是真,可以推翻其他證據來論定真偽,這一方法,更多地運用在畫的方面。
從印章、題跋、著錄、別字、年月、避諱、款識,如上面所述的作為鑒別所依據的種種,它所產生的矛盾,不僅存在于書畫的真偽之間,也同樣存在于真本之內。
二、鑒別方法的論證
上面列舉的這些辦法,一般說來,不能不承認都有一定的作用,然而,這種鑒別方法的根本缺點,在于拋開了書畫的本身,而完全以利用書畫的外圍為主,強使書畫本身處于被動地位,始終沒有意識到這種方法所運用的依據,僅僅是旁證,是片面的,是喧賓奪主,因而是非常危險的。因為以這些旁證來作為主要餡據,與從書畫本身內在依據這兩者之間,有是不一致的,矛盾在于書畫本身與旁證的對立:因此,這個鑒別方法,不但不能解決矛盾,相反地會引起更嚴重的矛盾,而終于導致以真作偽以偽作真的后果。而且,當書畫沒有一切旁證的時候,失去了這些依據,又將如何來進行鑒別呢?
鑒別的原理,是唯物辯證的,既然鑒別的是書畫,就不應拋開了書畫本身為它的先決條件,而聽任旁證來獨立作戰。不掌握書畫的內部規律,反映書畫的本質,這個鑒別的方法所產生的結果,是書畫不可認識論,這里主要的首先要分清主次,分清先后,怎樣才是客觀的,合乎全面規律的。具體的事物,要作具體的分析。在鑒別的范疇里,不能否認這些旁證所能起的作用,但首先要認識到的是,它所能起作用的條件。事實上,旁證的威力,對書畫本身的真偽,并不能首先起決定性作用,它與書畫的關系,不是同一體,而是從屬于書畫,它只能對書畫起幫襯的作用。而決不可能獨立作戰,而且有時它并不能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它只能在對書畫本身作了具體分析之后,才能得出在它的特定范圍內能否起作用與所起作用的程度.因此,書畫本身,才是鑒別主要的,最親切的根據,也只有使這個根據獨立起來,才有可能利用一切旁證,否則,這些旁證縱然有可愛之處,卻都是帶有尖刺的玫瑰。翁方綱所藏的蘇東坡《天際烏云帖》,即使作了好多萬字的考證,來辨明它的真實性,但是他所藏的《天際烏云帖》還是不真,原因在于他始終沒有能觸及主要的一面。
我們不妨再來辨析上述的那些旁證,究竟能起什么樣的作用。
仍從印章說起,歷代的書畫作者,收藏者,他們所用的印章,并無規律可尋-因而無從知道他們一生所用于書畫的印章,是只限于某樣某式,某種文字某種篆法的哪幾方,從而可以憑此為準的。北宋米芾曾說明過他以某幾方的印章用于他所藏的某一等的書畫上,但是,他又說還參用其他文字印的有百方。還有一類可以知道一種印文只有一方的如歷代皇帝的印章(但南宋高宗的紹興小印,卻不止一方)以及明項子京的“天籟閣”等印。此外,同一印文,同一篆法,同一尺寸,同是白文或朱文而只有極為微細出入的印章,也是數見不鮮的。不但私人的名章,就連明黔寧王的印,同一印文的也不止一方。這種現象,從元到清,大都是如此。文征明的那方印文半邊大半邊小的“文印征明”印,大同小異的就不止一方,“衡山”朱文印,出入細微的又何止一方。朱耷的“八大山人”白文印,“何園”朱文印,似是而非的也不止一對,沈石田的“白石翁”、“啟南”,“石田”等印,尤為紛亂已到了不可究詰的地步。翁方綱考證趙孟頫的那方上面碰彎了邊的“趙氏子昂”朱文印才是真的,趙孟頫活到六十九歲,書畫的生涯,超過了他生命的一半以上,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卻只準許他有一方這一印文的印章?而與此印文相同,尺寸、篆法僅有毫厘之差的,卻也并不是不真的呀!
根據一系列的實例,元代以來,各家的印章,名號相同,朱、白文相同,篆法相同,僅在筆劃的高低曲直有極細小的差距,已形成了普遍的現象。其所以如此,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出于作家們的要求,一種是印人在章法上所表現的習慣性。至于只承認某些印章是真,所依賴的證據是什么呢?是根據圖章的本身,還是其它因素呢?篆刻本身,有它的流派與獨特風格,這是認識篆刻的主要方面。但是,被用在書畫上的印章,作者與收藏者卻并不是專取哪一家或哪一派,而大多數印章,看來也無法認出它是出于某家刀筆。因此從風格特征來作為辨認的依據,就失去了它的效用而感到漫無邊際,而它的現象,又都是大同小異,混淆不清,尤其在近代,利用鋅版、橡皮版的翻制,相反地可以做到毫厘不差。
印章須用印泥,印泥有厚薄,有干濕,這些都能使同一印章的形體發生變化,而在紙上或絹上,也要發生變化,而使用印章時按力的輕重,也會發生變化,又經過裝裱,某種紙張有伸縮,也會發生變化。所能遇到的變化是如許之多,問題不僅在于煩瑣而已。還有一個方法是從印泥新舊,紙絹的包漿(紙絹上的光澤)來作為辨認印章的依據。論舊、論包漿,當然顯示了紙或絹的悠久歷史,但是,孤立地通過這種方法來證明這種舊是五十年或一百年,那是三百年,這是可能的事嗎?
但是印章確實有真偽之分而印文相同,朱、白文相同,僅在尺寸或筆畫有差異足以引起糾紛的那些印章當被證實是真的時候,所持的依據,已不可能完全是上述的那些依據,而是在書畫本身證實是真之后,印章也連帶被承認的。相反地是書畫對印章起了保證作用當書畫本身被證實是真的時候,印章對書畫本身并不起作用。當書畫本身被證實是某作家的作品,而作品上并無題款,僅有某作家的印章,這時印章對書畫才起廠作用,它幫助書畫說明了作者是誰。當書畫本身被證實是偽,而印章是真(真印章為作偽利用)的,這時印章就起了反作用。
其次是題跋:題跋屬于文字方面的,它對書畫的本身的作用,也不是絕對的而只能是相對的,也只能在書畫本身經過分析之后,它的作用才能產生。當書畫本身被證實是偽的時候,而題跋承認它是真,如蘇東坡的《天際烏云帖》,晉王羲之的《游目帖》,唐吳道子的《送子天王圖》等,這時題跋就起了反作用。
北宋武宗元的《朝元仙杖圖》,南宋時的題跋承認它是吳道子的手筆,元趙孟頫辨證了吳道子與北宋武宗元的畫派,認為不是吳而是武。當我們在已無從認識武宗元畫派的情況下,而《朝元仙杖圖》的時代性格被證實是北宋的時候,南宋人的題跋就起了反作用,而趙孟頫卻幫助《朝元仙杖圖》證實了作者是誰。
三是著錄,如以某一件書畫曾見于某一著錄,就證實了書畫的真偽,這種方法也是相對的而不可能是絕對的。
清顧復的《平生壯觀》是一部著錄書,它記著倪云林的《吳淞春水圖》,他說董其昌與王穉登說它是倪畫是錯誤的(畫上有董和王的題跋),他認為是元張子政的手筆,當《吳淞春水圖》本身被證實為倪的畫筆時,《平生壯觀》起了反作用,清吳升的《大現錄》記載唐顏真卿的《劉中使帖》是黃綿紙本,當《劉中使帖》本身被證實是真,而是碧箋本的時候,《大觀錄》起了反作用。
四是別字,所能作為依據的能力更薄弱,清鄭燮的“燮”字下面不從“又”而寫了“火”字,李鱓的“鱓”字不作“魚”旁而寫了“角”字,而明唐寅《桐山圖》上的題字寫了好幾個別字,“燮”寫作“爕”,已是鄭燮落款的習慣,是當時的通俗體,“鱓”作“角”旁,是李鱓在落款時與作“魚”旁的鱓字同時互用的(也有一種說法認為李鱓在某一時期改了名,這不是事實)。因此,當書畫本身被證實是真的時候,這些別字就都起了反作用。
五是年月,年月經常要起反作用,下面所舉的幾個例子,書畫本身都是真跡,如八大山人《水仙卷》,上有石濤題詩并記云:“八大山人即當年之雪個也,淋漓仙去,予觀偶題”,紀年是丁丑,為康熙三十六年,八大山人七十二歲,并未死,這個年月就起了反作用。有一通惲南田的尺牘,有唐宇眉(唐半園之弟,與惲南田為三十年金蘭之契)的題跋,說王石谷在唐氏半園與惲南田相識,是在辛酉年,辛酉為康熙二十年,這一紀年是錯誤的。惲南田與王石谷相識之始,至遲應在順治十三年丙申,這時年月起了反作用。董其昌的仿董北苑山水軸上自己的題語,紀年是辛未而款是“七十六韻董玄宰”,辛未是明崇楨四年,董其昌應為七十七歲。這雖然是在紀事時的年月與自己的年齡,這時也能起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