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質地:“質”是指玉材的優劣。“地”是指玉料的種色。不論玉色如何,只要玉材溫潤、鮮澤、明凈、細膩、柔和、沉實便是優良玉材。
第二,工藝:“玉不琢,不成器”。玉材必須經過雕琢方才成為玉器,有精良雕琢才是玉之良器。古玉造形應該古樸、雅致,線條有力,穿孔巧妙,紋飾優美。時代各有特征,每人也有偏好,只須對博物館和收藏家的藏品多看多比較,久而久之,便能對各時代的玉器材質器形、工藝、風格爛熟于心。先要眼高,才會手高。
第三,件器:“件”是指“件品”,是玉器的形狀種類。“器”是指器用。玉器依其收藏用途,可分為三類:1、藏件,指考古研究及經濟價值極高的器件。2、掛件,具有佩戴賞玩用途的玉器。3、擺件,可以擺設陳列的玉件,一般較大。
第四,沁蝕:“沁”是指古玉器入土,受地熱及礦物質的長期作用,出現的顏色變化。“蝕”是指古玉器受侵蝕而表面形成各種斑斕的形狀。
第五,完整度。“完”是指無缺,成套玉器無缺失,謂之“完”。“整”是指“不殘”。成器者無殘,謂之“整”。不完整的玉器稱為“散件”、“殘件”。
第六,年代。對玩賞玉器來說,與考古研究不同,歷史年代不十分重要,如果通過以上“五關”即為“精美品”,其所處的年代又是戰國、漢、宋、清乾隆等玉器制作的巔峰期,當然更為理想。但以玉器而言,歷朝皆有,并非是越古越好,越古越貴,主要得看工藝的精美程度。諺云:“千年橋欄桿當不了古董賣”即本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