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錄書的作者,多數在鑒定上下過一番工夫,雖然難免有誤,但多數卻是正確的。清代晚期,某些鑒藏家十分迷信著錄,認為它是鑒定真偽的主要依據,這當然是不對的。因為收藏家不管他有多高的眼力,終不免有局限性。趙佶的鑒定力要算很高了,可是有曾收入《宣和書譜》認為是真跡的古畫,今天看來實際上也是摹本。
前代著錄有不少是抄本,往往流傳了很久才刊行,容易發生錯誤。顏真卿的《劉中使帖》(亦稱《瀛州帖》),吳升《大觀錄》載明是“黃綿紙本”,但原件真跡是唐碧箋本。本來吳升眼力很高,不見得便是著錄偽物,這或是記錯。又如《平生壯觀》畫中誤記印章處甚多,可能是追憶遺忘。著錄書籍還多由于輾轉傳抄,發生脫誤,甚至被后人妄改,因而不應將它作為唯一證據。
各種著錄書撰者的水平、時代、地區、方法等都不相同,應當弄清楚每種著錄的性質和特點,才能更好地利用它。平時應當常翻著錄書,看熟了有好處。雖然初看時不容易記住,但時間久了,印象就深了。在鑒定某一件書畫之前,更應當查看各家的著錄,盡可能弄清楚與該件有關的一切情況,如它的流傳經過如何,究竟是一本還是幾本,題跋、印章、尺寸、裝潢的情況又如何等等。使前人的紀錄和實物作對比,能幫助我們對它作出比較合理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