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風格”呢?風格,是指藝術作品在整體上呈現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獨特面貌。風格不同于一般的藝術特色或創作個性,它是通過藝術品表現出來的相對穩定、更為內在和深刻,從而更為本質地反映出時代、民族或藝術家個人的思想觀念、審美理想、精神氣質等內在特征的外部顯現。風格的形成是時代、個人在藝術上超越了幼稚階段,擺脫了各種模式化的束縛,從而趨向或達到成熟的標志。
風格是藝術品獨特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作為創作主體的藝術家的個性特性與由作品的題材、社會、時代等歷史條件決定的客觀特性相統一而形成的。風格的形成有它主、客觀及諸要素的原因。其中個人的創作風格的形成必然受到當時社會、時代、民族、階級、地域、學派等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脫離了這個特定的歷史條件,藝術家個人的創作構思便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本。因此,也就不會有產生豐富的藝術內涵及時代意義的可能;另一方面,藝術家個人的生活經歷、思想觀念、宗教信仰、經濟生活、師承關系、藝術素養、情感傾向、個性特征以及審美理想的不同,必然會在藝術風格的形成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不同的個人風格也無不受到他們共同生活的時代、民族及階級的審美情趣與審美需求的影響。從而呈現出風格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