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件優秀的書法作品,都不是文字符號簡單、任意的堆砌,而是書法家根據自己感情的需要,在形象思維過程中,根據書之法則進行整體復合的結果,即通過線條的粗細、墨色的濃淡、結體的疏密、章法的虛實,來體現其豐富的情調和意趣。但由于書法藝術本身有著一定的自由性,它無法確切描繪某種事物,也就很難說出其線條所表現的情調。因此,書法藝術在表現情致和意趣方面具有模糊性。
隨著書法藝術系統表意的復雜性因素的逐漸增大,其精確的表意因素相對在逐漸減弱。其實,我們也不應該片面地去追求其精確性,相反,我們需要的倒是它的反面——模糊性。不過,這里的關鍵是要善于綜合和處理其模糊信息,從而抽象、概括、綜合出它的“意”來。
書家評判書法作品,多憑自己多年積累的經驗進行觀察,憑自己的感覺下出定語。其間,書家雖然也按照一些藝術準則,如用筆、結體、章法或藝術情趣、法度、風格等來評判,但其中的準則也是相當模糊的。其實,我們需要的也就是這種模糊性。
由于欣賞者在評判書法時采用了模糊判斷,因此,在其給書作下評語時,所用的評語也具有模糊性。如梁武帝蕭衍《書評》中說王羲之書法“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這并不意味著王氏之書法形象果然如龍似虎,而是說他的書法線條雄健活脫,與龍虎的形象特征有相似之處。又如說某書作“雄奇”,某書作“樸茂”,這其中的“雄奇”、“樸茂”究竟怎樣,誰也難用一語道破,也難以把它說清楚。況且,“雄奇”、“樸茂”的作品又有許多不同。總之,在欣賞某件作品時,我們不需要,也不可能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求出它們的精確度。
在篆、隸。楷、行、草五大書體中,要數草書的模糊性最大,它的橫豎撇捺已經不是楷書中的明晰精確的橫豎撇捺,而很多筆畫是模糊不清的。然而,在這模糊不清的線條中,卻包含著豐富的意蘊。美是最不容易被人賞識,而又最容易引起辯論和爭執的。這是由于美的內涵豐富多變,有著模糊性。比如,人們在評論當代書法家趙冷月的書法時,多以“拙鈍樸健”謂之,而劉一聞則認為趙的書法以“舒和野逸”更為顯貴。有時,藝術家面對一件書作,盡管內心清楚地意識到它美在哪里和丑在哪里,然而當有人問他們時,卻又一時回答不上來。這說明,藝術家的審美感受既是明晰的,又是模糊的。另外,由于藝術的審美形象是具體而又復雜的,它包含著微妙細致的感情。而感情和形象,往往不是憑語言就能完全表達清楚的,而只能訴諸感覺。所以,在對藝術的審美欣賞中常常需要“心悟”,而不可“言傳”。這種只可心悟(即“意會”)不可言傳的微妙復雜性,正是藝術“模糊性”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