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榷茶[Tea monopoly in Ming Dynasty] 明代茶葉專賣制度。
明襲元制,也行禁榷。據(jù)《明會典》載:明初招商中茶,分上引、中引、下引,“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引茶運至茶司,官商對分,官茶易馬,商茶給賣。每上引仍給附茶一百箅,中引八十箅,下引六十箅,名日酬勞。“官給茶引,付產(chǎn)茶府、州、縣。凡商人買茶,具數(shù)赴官,納錢給引,方許出境貨賣。”明代執(zhí)行茶法甚嚴(yán)。
《明史》載:“初,太祖令商人于產(chǎn)茶地買茶,納錢請引。引茶百斤,輸錢二百,不及引,日畸零,別置由帖給之。無由引及茶、引相離者,人得告捕;置茶局批驗所稱較,茶引不相當(dāng),即為私茶。凡犯私茶者,與私鹽同罪。私茶出境,與關(guān)隘不稽者,并論死。……駙馬都尉歐陽倫,以私茶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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