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代,玉器藝術推陳出新百花齊放,放射出不朽的光輝,與此相對應的是,玉文化觀念也在百家爭鳴的過程中逐漸成熟,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極獨特的因素,影響深遠。總的趨勢是將“德”的觀念注入玉的內涵,與神物、瑞玉之說并立,使神秘意味濃厚、以祭祀為主要用途的玉器,推廣而為貴族、知識分子比賦個人道德的佩飾甚至弄器,原始粗樸的玉崇拜上升成為理性的玉的崇高化、人格化、道德化文化思想。這場變革主要是在以齊、魯為中心的關東地區發生的,地處西陲的秦人受影響的程度比較有限,典籍中零星的記載顯示秦人對玉的理解以下幾個方面:
1、祭祀。以玉事天地、諸神、先祖是玉最原始的作用,良諸文化的發現中已有證明,《尚書》中亦可見到以圭、璧行祭的記載。東周時代禮樂廢弛,新興階級不斷打破舊有秩序,經濟與思想文化的發展也使原始神話遭到理性的排斥,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以玉祭祀不再受到人們的重視,《管子·形勢解》:“犧牲圭璧,不足以享鬼神”是很有代表性的論點。秦民族在立國之前,過著游牧的生活,信奉原始的多神教,立國岐周故地后又繼承了周人敬事鬼神的傳統。據《史記·秦本記》,秦襄公時,即立西畤,祠白帝。此后,立祠祭祀的神怪有蛇神、牛神、雉神、青龍神、黃帝、炎帝等等。而《封禪書》所記秦統一后建立的諸神體系就更為復雜,有祭于山東的八主,祭于雍的日、月、參、辰等百余神,全國的名山大川諸神,還有社神、最小鬼之神等基層小神,如滿天星辰般占據了秦人信仰的天堂,而且都怠慢不得,必須“歲時奉祠”。祭祀都要用不同等級、數量的犧牲和玉器,所謂“牲牛犢牢具圭幣各異”。《封禪書》對雍四畤的祭品記述基詳:“春夏用骍,秋冬用駠。畤駒四匹,木禺龍欒車一駟,木禺車馬一駟,各如其帝色。黃犢羔各四,圭幣各有數,皆生瘞埋。”大量秦式祭祀玉器的出土與《史記》的封禪書、秦本紀、秦始皇本紀中有關秦人大量立祠、祀神、封禪、祭的記載是相吻合的。從這一點看,秦人玉文化觀念與關東諸國相比原始性較強。
2.殮尸隨葬。疏琮璧以殮尸,希望尸身不腐魂魄不散,這在良諸文化中已有之,至西漢的“玉柙”裹尸為其最完備的形式。這方面的記載很少,《漢書·賈鄒枚路傳》記秦始皇:“葬于驪山,被以珠玉,飾以翡翠”,甚簡略。這與古人保密的作法有關,《史記·封禪書》記秦皇之泰山封禪:“禪于梁父。甚禮頗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世不得而記也。”始皇陵更采用了活埋工匠的殘酷手段以保守墓中封藏之密。這可能是有關葬玉的記載難以見到的原因。《漢書》中這一條有關秦皇被珠玉而葬的記載顯示秦人對疏玉殮尸可得不朽的說法是相信的。
3.佩帶。以玉為佩的習俗由來已久,至春秋戰國時代由于對玉的種種道德比賦,更使得佩玉成為“君子”不可或缺之物,《禮記·玉藻》所謂“君子無故玉不去身”是對這種佩玉之風的總結。春秋戰國大量有關玉的記載中許多都與佩玉有關。從記載看佩玉人群很文泛,不但有“君子”,還有婦女,如《詩·鄭·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翱將翔,佩玉瓊琚。”兒童也加入了佩玉的引列,《詩·衛風·芄蘭》有“童子佩觿”、“童子佩囗”之語。佩玉的種類也很多,有雜佩、觿、囗、客刀、笄、囗(王真)、囗(王會)等等。秦人關于佩玉的記述較少,僅見于《詩·秦風·終南》,描寫秦君“君子至止,黻衣囗(纟肅)裳,佩玉將將,壽考不忘。”象《囗(阝庸)風·君子偕老》、《衛風·淇奧》那樣詳細描寫衣飾佩玉的作品秦人是沒有的,與此可以相比的是《小戎》等篇中對駕馬、戰車、兵器不厭其繁的歌詠,關東尚禮與秦人尚武之別,由此可見一斑。
4、禮聘。以玉器作為禮尚往來的贈品在春戰國時代非常流行,史籍與文學作品的有關記述表明玉器不僅可以用于諸候之間的交往,貴族間的婚聘,親戚之間的禮贈,而且王候將相常以之收買謀臣死士,說客也以之貨賂政要,打通關節。甚至戀人贈玉以傳情,夫妻間亦以贈玉示恩愛。《秦風·渭陽》:“我送舅氏,修您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這首優美的贈別詩表明了在秦穆公時代秦人對華夏贈玉禮俗已有深刻的理解。但秦國的治玉工藝畢竟不夠發達,象趙王派蘇秦約諸候合縱抗秦。一次就給“白壁百雙”,這樣常見于關東諸國的大禮單秦王是開不出來的,所以史籍所見,秦人備禮主要用金、帛而不用玉。如《戰國策·四國為一將以攻秦》:“(王)乃資(姚賈)車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冠帶以其劍。”同書《義渠君之魏》篇:“(秦王)因以文繡千匹,好女百人,遺義渠君。”這類記載頗多。
5.璽印。璽印作為個人的信物,在帝王貴族即成為權力的象征,《戰國策·魏策·華陽軍之戰》中孫臣對璽與土地關系的一段論說證明了璽印重要的政治意義。制印材料,先秦遺物中有銅、玉兩種,銅多而玉少,秦代開始以玉為璽的權力為帝王獨占。《史記·秦始皇本紀》:“(九年)長信候毐作亂而覺,矯王御璽及太后璽以發縣卒及衛卒、官騎、戎翟君公、舍人,將欲攻蘄年宮為亂。”《集解》引蔡邕語:“諸候大夫印稱璽”可知春秋戰國時代王后之印稱璽是各國通例而非秦人獨創。同條又引衛宏語:“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鈕,唯其所好。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秦始皇獨霸以玉治印的權力,將新石器時代以來將玉作為權力標志的思想觀念發展到了極至。
6.玉的比賦意義。以玉比賦于人,是玉器社會作用加強的一種表現。玉的比賦意義有三種,一喻容貌,如《魏風·汾沮洳》:“彼其之子,美如玉”。二喻性情,如《秦風·小戎》“言念君子,溫其如玉。”三喻道德,這類材料最多,有五德、九德、十一德種種不同的說法,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之說理論性最強,影響也最大:“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溫而理,知也;堅剛而不屈,義也;廉而不劌,行也;折而不撓,勇也;瑕適并見,情也;扣之,其聲清揚而遠聞,其止輟然,辭也。”這些論調流行于關東諸國,秦人有關以玉比賦的例了僅見前述《小戎》中的“言念君子,溫其如玉”一句。這一句詩因為孔子的引用而被引伸出比賦君子“仁”的意義,而考察原文,其詩為妻子懷念征在外的丈夫而作,這一句下面接著說到“在其板屋,亂我心曲。”上下文連貫起來的意思是妻子思念丈夫,想到丈夫那樣溫和柔順的人,在出征途中住在簡陋的板屋里,使妻子萬分操心,這與《衛風·淇奧》“有匪君子,如切如囗(王差),如琢如磨......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典型的以玉喻德相差甚遠。秦人的比賦沒有達到道德的層次,對于玉性質的把握還處在較直現、自然的狀態。
7.關于和氏璧。和氏璧稱得上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傳奇色彩的玉器,秦趙和氏璧之爭可以看作兩種玉文化的激烈沖突,故將其專列一題,并以此作為本文的結語。
卞和的故事盡人皆知,他冒著生命危險所要保守的是對真玉的忠貞,各國對和氏璧的珍視主要是因為其上凝結的忠信仁義種種道德意義。秦昭王聞趙得和氏璧,派人致書趙惠文王愿以15城易璧,趙國藺相如的第一個反應是:“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城,曲在秦。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又責問秦王:“臣以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況大國乎!”是典型的尚禮義的關東思維方式。在秦國方面,一開始就是打算以“空言求璧”的,秦王拿到璧之后“傳以示美人及左右”,意甚輕慢,不過將之作為一件稀罕物罷了,遠沒有對這一玉文化精髓重器的應有尊重,所以面對藺相如“秦自繆公以來二十余君,未嘗有堅明約束也”的指責也無言以對。后來秦王眼見得璧無望,倒也想得開,厚禮送相如,并說:“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他不理解對于關東諸國來說,象和氏璧這樣的玉寶重器,是國家權力的象征,“守金玉之重”為人主之責,以之換土地倒也罷了,要是被騙去則大丟面子,是君辱臣死的嚴重事件,豈止“一璧之故”這樣簡單。不過和氏璧最后還是落在了強秦手里,始皇剖璧治“傳國玉璽”,一代名器就此而毀。就結果而言秦人勝利了,但“完璧歸趙”的故事傳頌千古,文化的不朽使政治的短暫得失相形見絀。有的研究者指責藺相如以一件珍寶而得罪強秦甚為不智,這是對當時文化背不夠了解的緣故。
秦人的民族性格中,既有原始的戎文化因素,也有春秋戰國時代華夏禮儀文化的影響,但起關鍵作用的還是商鞅變法之后的功利主義。約之以峻法,誘之以重利,以法為教,以吏為師,這對于軍國固然不失為富強之道,對于思想文化的發展則是滅項之災。整體文化的外傾和個體的保守內傾成為國秦民族性格中的到一對矛盾,法家政治之下,人的個性是被壓抑的,所以比賦個人品德的玉器是不能發展的。建闕于終南,立表于東海,鑄巨型銅人,塑八千秦俑,張揚的是國家權力而不是藝術個性。關東則相反,整體文化是尚禮的,內傾的,但卻強調人性,精美的佩玉無疑是個人品格的標榜與個性之張揚,所以才會有藝術上百花齊放和思想領域的百家爭鳴。秦人依靠軍事上的勝利統一天下后感到的是文化上的巨大壓力,焚書坑儒是秦文化對山東文化的激烈反抗。實際上早在商鞅變法之初就有人認識到這一問題,商鞅自己就認為以法家之術強國“難以比德于殷、周矣”,趙良更以“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勸諫商鞅。果為趙良所言中,不僅商鞅身死家滅,強大勢盛無以復加的秦帝國也存在不過數年即煙消云散。漢人總結秦人所失,弘揚山東先進的文化傳統,達到了封建社會發展的高峰,玉器藝術這一曲折經歷充分顯示了文化力量的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