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宋朝開始,武夷山民間就流傳著“客至莫嫌茶當酒”的風俗。客人來了之后,要寒暄問候,邀請其入座,主人的家屬則會立即洗滌茶具,沖沏茶水,給客人敬上一杯香茶。
主人講究“斟、端、請”;客人則留意“接、端、飲”的舉動,主人以左手托杯底,右拇指、食指和中指扶住杯身,躬著茶,微笑地說:“請用茶。”
客人應雙手接杯,回答謝謝,端杯慢飲,并贊賞主人的茶葉,一道茶后,寒暄敘話,主人繼續斟茶,飲完后不能將剩下的茶水倒掉,要等客人離開后才能清理、洗滌茶具。
婚禮中的茶俗
從古到今,我國的許多地方,在結婚的每一個過程中,往往都離不開茶來做禮儀。
自唐太宗貞觀十五年,文成公主入藏帶去茶開始,茶就作為婚禮禮儀的一部分,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歷史。唐代,飲茶之風盛行,茶葉也成為婚姻不可少的禮品。宋代,茶由女子結婚的嫁妝禮品轉變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禮。元明時期,“茶禮”幾乎為婚姻的代名詞。女子受聘茶禮稱“吃茶”。清朝仍保留了茶禮的觀念,有“好女不吃兩家茶”的說法。
此外,各民族也普遍流行著婚禮中以茶為禮的風俗。如蒙古族訂婚,說親都要帶茶葉表示愛情珍貴?;刈?、滿族和哈薩克族訂婚時,男方給女方的禮品都是茶葉?;刈宸Q訂婚為“定茶”,“吃喜茶”,滿族稱“下大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