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茶是西北東鄉族訂婚的一種習俗。過去,東鄉人有早婚的習慣。子女長到七八歲時,父母就替他們作主訂婚,如果父母早亡,則由親家伍(族)叔伯、兄長作主。先由男方請媒人到女家說親。當女方應允后,男方就要送“訂茶”。定茶一般都是幾斤細茶,幾件衣物。送訂茶后,就算正式定婚。
東鄉人用茶訂婚的習俗由來已久。古時,這里就有喝茶的習慣,而茶葉要到遙遠的南方才有,運輸很不方便。有一回,一個東鄉商人從南方挖來一株茶樹,種在自家地里,不久,茶樹便干枯死去了。后來,他們認為茶樹是一種至性不移之物,一旦發芽、生根到長大成樹,是不能移植的。否則,茶樹將會死去。姑娘嫁人也好比茶樹一樣,一送定茶以后,不許后悔,再嫁二家,這就叫一家女不喝二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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