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古玉鑒識方法大約始于來,經明、清,流傳至現在,并傳至美、日、英、法等國。這種傳統的鑒識法大致有兩種不同途徑和做法:
(一)文獻—古玉—考證
采用這種方法的代表人物是晚清考據學家吳大做。他依照《周禮》研究傳世玉器的名稱、形制、規格及其功能,其研究成果又成為《周札》一書的補充,并對古玉鑒定、研究作出了重大貢獻,其代表作為《古玉圖考》。他在序中講到;“余得一玉,必考其源流,證以經傳歲月既久,探討益廣。”筆下之意,所列情器均經辨偽,故自白:“唐來以后,仿制之器多,而求玉之真者不可辨焉”,事實上,他亦為用品所困惑而不能解脫。從這一角度來看吳大徽上述方法并非傳世古玉的辨偽法,而是一種學究式的鑒定古玉的考證法,故亦有人稱之為“經學式”研究。
(二)古玉—感覺—經驗
人們通過玩弄摩掌古玉;積累了這樣或那樣的感覺,久而久之便從渚多感覺中得到一些辨偽和鑒定的心得和標準,因為這種辨偽標準一般說都缺乏客觀依據,往往是主觀的臆斷,這就是明清古玩商、收藏家的古玉新偽法。古玩商的古玉辨偽經驗首先來自師傅的傳授(代代相傳);其次是從自己的觀察體會中積累起來的或者是從收藏家那里聽來的。古玩商是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古董交易活動的商人;收進的玉器只要有利可圖便很快地又賣出,一般說不會留下來自己去欣賞恰樂。不好的古玉賣不出高價,又不能很快售出,便積壓下來。還有,古玩商經手的玉器不會有什么由古至今的系統性,其進出是碰運氣,取決于買賣雙祀,所以他們的感覺和經驗往往是支離破碎的,難以系統化、條理化。為了賺錢,往往將其感覺和經驗蒙上一層離奇的、古怪的、臆說的、蠱惑的色彩,如尸協、水銀…等。凡在土中五百年體松受沁,質似石膏;二千年形如朽骨。三千年爛為石灰。六千年不出世則爛為泥等等,就是他們臆想出來的。古玩商的古玉鑒定比較可靠的部分是20世紀出土的殷墟玉(安陽坑)、寶雞的西周玉及洛陽金村的戰國玉器而已。
上述傳統的古玉鑒識法不會隨著時代變遷、條件改善而自動地推退出歷史舞臺;而是需要一種新的方法去取代它。這種新的方法的出現和成熟需要有新的客觀條件和肥沃土壤,此外,也需要借鑒傳統辨偽的合理成分,尤其是有關辨偽的古文獻。所以,今天我們對待傳統的古玉鑒法要持公正的、科學的態度,這就是“批判地繼承”,既不應全盤肯定,也不應全盤否定,而要接受其合理的可用的部分,用于當今整理、鑒定古玉的玉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