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書畫作偽,雖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但高潮僅有四次,分別出現在北宋后期、明后
期、晚清至民國初年和改革開放至今。而自改革開放后死灰復燃的書畫作偽,無論是來勢之猛、贗品數量之巨,還是“從業”人員覆蓋面之廣,都是亙古未有的。當紅畫家的加盟,無疑壯大了作偽隊伍的力量,提高了作偽隊伍的“素質”,讓本來就處于泛濫期的廣東書畫市場更加混亂無序,令藏家如履薄冰,膽戰心驚。
其實,畫家造自己的假并不神秘,說白了就是請人代筆,具體操作就是先低價請一些所謂的“槍手”,讓他們按自己的繪畫風格制作一批藝術品,然后親自“收拾”一下,蓋章、簽名后,這些東西就可以明目張膽地投放到市場換鈔票了。
當然,但凡“代筆畫家”,都要具備這樣的“素質”:首先,作品能取悅于人,市場走勢好,供不應求;其次,不把藝術當回事兒,卻有“崇高的物質理想”和為這種“理想”而奮斗終身的決心,如一套別墅不夠,兩套也不夠,三套還不夠……再次,臉皮厚,心理素質好,能經得起社會的譴責,有出賣良心但不愧疚的“大無畏”精神。如這些都具備了,那就可以大模大樣地請人代筆作偽了,因為“代筆”是最保險的書畫作偽方式:當藏家請他辨別真偽時,他可大言不慚地說:“款是我落的,印章也是我蓋的,能假得了嗎?”這樣,就連打假英雄王海都拿他沒轍。
話又說回來,隨著市場的日趨規范化及藏家鑒賞水準的提高,這類畫家或許會被踢出局。但我之所以說話這么沒有底氣,是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誓為“理想”而奮斗終身的他們,屆時可能再次甩出新的“殺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