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愛篆刻,日游漸長,蒙同好垂青,心存感激。茲因慕名索求者日眾,無奈百事叢集,精力難承。而余治印講究章法字體與刀法并重,力求清新雅致。無戲作也。不得已作此聲明,以求稍減紛擾。
一.凡求篆刻,規格2至3公分,4字以內每字300元;加一字200元;3公分以上加倍。規格2公分以內只承接1至2字。
二.先潤后刻,約期取印,恕不議價,購料另議。來料及篆刻各體款式均為同一潤格。另奉送30字以內落款。來料原有裂紋者刻壞不賠。
三.下列情形恕不接納:(1)文字鄙俗;(2)來料小于一公分,或質地頑劣;(3)象牙,犀角不接。
上述聲明,懇望同好諸君知照,并祈見諒。
張嵩謹啟
己亥年九月初十